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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中有未滿兩歲的媽咪們請注意!
內政部每月2500元育兒補助於民國101年1月正式開始囉!!
夫妻倆人其中一人沒工作即可申請!! 詳情請洽各所屬市公所!!
內政部2500元的育兒津貼申請辦法
只要父或母其中一人未就業 育有2歲以下幼童 且所得稅未達20%稅率者 ⋯⋯ 皆可提出申請哦
101年1月1日開辦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!
一、行政院100年12月26日院臺內字第10000704046號函
核定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,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二、本項育兒津貼雖自101年1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,
但考量新政策開辦,民眾對於申請流程尚未熟悉,特別規劃半年的緩衝期,
民眾只要在1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提出申請,
審核通過者,津貼金額的計算即可追溯至幼兒出生日起(最多追溯至101年1月1日)。
三、本項育兒津貼採申請制,由民眾向兒童戶籍所在地之鄉(鎮、區、市)公所提出申請
(澎湖縣則直接向縣府社會處提出),審核通過後,按月直接撥入申請人的帳戶。
相關的申請表格及審核流程,
民眾可向兒童戶籍所在地之鄉(鎮、區、市)公所或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社會局(處)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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