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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14  原週數24W4D    


雙頂骨徑(BPD) 6.57CM  25W4D  


骨股長度(FL) 4.85CM  26W2D 


重量(EFW) 802G 



比原週數超前1W


 葡萄糖耐糖試驗: 這是一種篩檢與診斷妊娠性糖尿病的方法.


「50公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就是在懷孕第24到28週時,口服50公克葡萄糖,然後抽血檢測一小時後的血漿血糖值。


若血漿血糖值超過140mg%,便表示陽性反應,


此時應即接受「100公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,以確定是否有妊娠糖尿病。


約有18%的孕婦會在篩檢時呈現陽性反應。


 檢驗結果196mg/dl    小天使必須控制飲食囉!


 


紀錄小天使前一天的飲食狀況



早餐:  奶油餐包1顆 + 有糖豆漿300cc   ( 營養補給: 仕女如沛 1包 )


午餐:  大骨湯 + 冬粉   ( 營養補給: 魚油1顆 )


下午茶:  鮮奶300cc + 蘋果1/2顆 + 水梨1/2顆 + 芭樂1/2顆 + 蓮霧1顆


晚餐:  白飯1/2碗 + 三條魚 + 一盤青菜 + 一盤蔥花蛋 + 竹筍湯3碗  + 現榨柳丁汁300cc  ( 營養補給: 仕女如沛 1包 )


宵夜:  鮮奶300cc + 葡萄一串


運動:  每天散步30分鐘


營養師建議: ( 吃的太精緻囉! )


早餐:  全麥土司 + 蛋 + 低糖優格 or 優酪乳 or 無糖豆漿 ( 營養補給: 仕女如沛 1包 )

午餐:  大骨湯 + 冬粉  + 青菜  ( 營養補給: 魚油1顆 )


下午茶:  鮮奶300cc + 蘋果1/2顆 + 水梨1/2顆 + 芭樂1/2顆 + 蓮霧1顆  ( 水果减量 )


晚餐:  白飯1/2碗 + 三條魚 + 一盤青菜 + 一盤蔥花蛋 + 竹筍湯3碗  + 現榨柳丁汁300cc  ( 營養補給: 仕女如沛 1包 )( 柳丁汁吃一顆即可 )

宵夜:  鮮奶300cc + 葡萄一串 (  葡萄9~12顆 )


運動:  每天散步30分鐘

建議事項:  熱量控制的很好! 注意水果的分配  以利血糖的平穩!



水果減量   一天只能吃4份水果  小天使已經吃7~8份了...

一份的標準: 香蕉半根  蓮霧兩顆 水梨1碗  柳丁1 蘋果1/2顆  芭樂1/2顆  葡萄or櫻桃9~12顆


  原以為多吃水果 對寶寶最好  結果血糖過高啦!  小天使必須再接受100gm OGTT血液採檢...




 


妊娠期糖尿病


婦女於懷孕期間發生葡萄糖耐量異常時,稱之為妊娠期糖尿病。主要由於孕婦體內發生特殊的生理及內分泌變化,如:胎盤促乳素及雌三醇的產生,而出現胰島素拮抗作用,導致葡萄糖耐量異常。但對於大多數的婦女而言,此時能夠產生足夠的胰島素以維持正常血糖值,只有少部份婦女不能適應此生理變化,而產生妊娠期糖尿病。由於妊娠期間糖尿病常引起胎兒先天性畸形、死胎、羊水過多、早產、孕婦泌尿道感染、頭痛等,不但影響胎兒的發育,也危害母親的健康,因此妊娠期間檢查是否有糖尿病是十分重要的。



 孕婦於妊娠24~28週時,經過口服50公克的葡萄糖篩檢(glucose challenge test, GCT)及100公克口服葡萄糖耐受試驗(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, OGTT),測其空腹、餐後1小時、2小時及3小時之靜脈血漿血糖濃度,發現至少有兩項數值高於標準值時,則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。根據研究報告指出孕婦罹患妊娠糖尿病之相關危險因素包括:種族、糖尿病家族史、肥胖、過去有不明原因的死胎或新生兒死亡、前胎有巨嬰症、羊水過多症及孕婦年齡超過30歲等。若具有以上危險因素條件之一的孕婦,更應重視妊娠期間糖尿病的篩檢。 



通常,妊娠糖尿病患者為控制其血糖值,需配合飲食控制、適當的運動甚至胰島素的使用等方法。對於輕微的妊娠期糖尿病患,可先行採用飲食控制即可。而在飲食控制後,建議再確認血糖值,一般若無法平穩的維持空腹血糖值<105mg/dl及飯後2小時<120mg/dl,就應配合胰島素的使用。而其血糖的控制目標為:1.空腹60~90mg/dl(指禁食8小時所測之血糖值)2.飯前60~105mg/dl 3.飯後1小時 < 140mg/dl 4.飯後2小時 < 120mg/dl。


飲食控制的主要目的在於:1.提供母體與胎兒足夠的熱量及營養素2.使母體及胎兒能適當的增加體重3.符合理想的血糖控制4.預防妊娠毒血症及減少早產5.流產及難產的發生等。


飲食控制原則及營養需求:
    妊娠糖尿病患之營養素需求應與正常妊娠婦女相似,不過更需注意其熱量攝取及營養素之分配比例是否恰當和體重、血糖之變化等部分。此外,避免甜食及高油食物的攝取、增加膳食纖維及餐次的分配等亦為飲食控制的重點之一。


體重的增加:


根據1990年美國國家科學院指出,孕婦孕期體重的增加應依據孕前身體質量指標(Body mass index, BMI)來決定。BMI=體重(公斤)/身高(公尺2),例如身高160公分,孕前體重60公斤的婦女,其BMI計算後為23.4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對於孕期體重的總增加重量及各期體重增加的速度建議如下表:



BMI區分之體重等級



建議增加之總體重



體重增加之速度



 



第一期(總重 )



第二、三期 (每週 )



 



體重過輕(BMI<19.8)



12.5-18kg



2.3kg



0.4kg



 



體重正常(BMI19.8-26)



11.5-16kg



1.6kg



0.4kg



 



體重過重(BMI26-29)



7-11.5kg



0.9



0.3kg



 



體重過輕(BMI<19.8)



12.5-18kg



2.3kg



0.4kg



 



肥胖(BMI>29)



不少於6kg



 



 



 



適當的熱量及營養素之攝取,有助於達到理想的體重增加情形,進而維持良好的血糖控制。

熱量需求:
    在每日熱量的需求方面,一般在妊娠初期並不需要特別增加熱量,而於中 、後期則必須依照其孕前體重來作為計算基礎,體重正常者所需熱量為30大卡/公斤體重/天,肥胖者則建議為25大卡/公斤調整體重 (調整體重 = (實際體重-理想體重)*0.25+理想體重)/天,再各增加300大卡/天的熱量,以供給胎兒快速生長及其他的需要。由於母體內酮體的增加對胎兒可能造成不良影響,故為避免孕婦酮血症發生,孕期中應禁止減重。而為避免酮血症之發生,餐次的分配也扮演重要的角色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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